王宠《致南村书》,神韵超逸

 

王宠《致南村书》,纵25.7,横34cm,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藏。

王宠书法风格的一大特征可概括为“雅”。王宠书法之所以能“雅”,一方面归于他书法的取法高古,另一方面归于他人品高旷。正如何良俊的《四友斋书论》所说:“盖其(王宠)书本于大令,兼之人品高旷,故神韵超逸,迥在诸人之上。”王宠书法以“雅”据称,似乎是一个公论。陈奕禧《题雅宜道人王宠书南华真经》指出:“王履吉小楷,为前明第一,其用笔全学《黄庭》,兼以《遗教》法,沕穆古雅,后人总不及也。”陈奕禧以“古雅”来评价王宠的书法,可谓一语中的。

王宠书法为何能达到“雅”的境界,其主要原因在于他在学习晋人书法时,能知取舍,能以学养育之,以人品化之。朱谋垔似乎看出了王宠的这样能力,他在《书史会要续编》著录:(王宠书法)“初寤寐大令,后脱去怒张之势,渐入圆融。楷书卓然称一时之妙,自云业已升堂,尚未入室。惜靳其天年,未入化境。邢侗云:斯人可起,余将执鞭,盖慕其书法如此。”从这段书论中,我们可以看出,王宠书法是他在“脱去怒张之势”后才“渐入圆融”的,达到了这种“圆融”的境界后,才具备“雅”的意境。

正如王世贞所言:王宠的书法,“最后益以遒逸,巧拙互用,合而成雅,奕奕动人”(《艺苑卮言》)。可惜的是,王宠由于英年早逝,他的书法虽然“自云业已升堂”,但终究“尚未入室”,所以没有达到“化境”的阶段。但对于其书法学习的才能和对书法的理解与领悟能力,足可让后人称赞不已。因此才有邢侗的铿锵之声:“斯人可起,余将执鞭”(《来禽馆集》),真可谓英雄惜英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