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书《千字文第五本卷》

 孙过庭
  此卷是孙过庭三十八岁时所作,通篇以今草书为主,掺以章草,草法上下连接,用笔含蓄不露,功力内在,沉着而飘逸,劲健而婀娜,一气贯注,笔致俱存,甚为精熟。卷中钤有唐"龟龙麟凤"朱文印记、南唐"建业文房之印"及"合同"朱文印记、宋米芾"宝晋斋"白文印记。此卷与唐垂拱三年(687)撰《书谱·卷上》面貌颇不一致,有学者认为非孙氏原作,而是以后的临仿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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